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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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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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关于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其中包括teamLab无相艺术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无界·幻境》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翱翔•飞越地平线、加勒比海盗—沉落宝藏之战)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流动的文化)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宁波方特主题公园(女娲补天、致远致远、飞翔)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飞越清明上河图》球幕影院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自贡方特恐龙王国(恐龙危机、地心历险)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等培育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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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项目涉及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文博场馆、主题公园、度假区、产业园区、工业遗产7种依托空间,其中旅游景区和休闲街区占比分居第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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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报城市中,北京、上海、江苏数量最多,分别为三家,河南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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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

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50号),在企业自愿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文化和旅游部拟确定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书面反映。

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10-59882061
传  真:010-59882093  
电子邮箱:zyqy@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7月26日 

公示名单:

1、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长征”沉浸体验、飞越影院)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2、teamLab无相艺术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3、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4、《无界·幻境》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5、SoReal焕真·平遥科技艺术博物馆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6、EX机器人未来科技馆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7、长白山传奇飞行体验馆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8、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翱翔•飞越地平线、加勒比海盗—沉落宝藏之战)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9、上海天文馆(元宇宙时光机)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0、X-META 机遇时空元宇宙主题乐园(风起洛阳VR全感剧场)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1、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流动的文化)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2、苏州湾数字艺术馆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3、拈花湾夜间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4、宁波方特主题公园(女娲补天、致远致远、飞翔)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5、南昌VR主题园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6、尼山圣境文化夜游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7、只有河南•戏剧幻城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8、《飞越清明上河图》球幕影院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19、《夜上黄鹤楼》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20、Z-BOX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21、《天下大足》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22、自贡方特恐龙王国(恐龙危机、地心历险)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23、长安十二时辰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千年之语)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附申报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 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好《“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智慧旅游融合创新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培育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是指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场所或相关空间,运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并融合文化创意等元素,通过文旅融合、虚实结合等方式,让游客深度介入与互动体验而形成的一种旅游新产品、消费新场景。

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有利于引导智慧旅游场景应用创新发展,培育旅游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休闲新需求;有利于引导数字文化、交互体验等线上场景和技术的线下旅游转化,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科技内涵,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探索出一条符合现代旅游业发展趋势并具有数字科技显著特征的智慧旅游新产品发展之路,更好推进数字经济与旅游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智慧旅游经济生态。


二、申报要求

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开发或经营等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持续开放。项目应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场所或相关空间,开放状态正常(季节性或临时性停止开放除外),发展前景良好且未来持续存续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

正在建设或尚处于运营试点状态的项目,临展、临建类项目等暂不申报。

(二)项目面向游客。项目在性质上属于面向消费端的旅游产品,对于游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具备相应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和相对完善的运营管理服务等制度,游客接待数量多,游客评价高,且具备一定的复游率。

(三)项目科技含量高、互动体验感强。项目是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体现旅游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装备先进、展示方式多样、创新性强,能够生动展现特色文化内涵,提供较强的沉浸式体验和互动感受,创新提升游客的多维旅游体验。

(四)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项目社会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等现代化特征明显,成本投入合理,产业链拓展性、延伸性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备长期运营发展的可持续性或者可复制可推广的可行性。

(五)经营单位信誉良好。项目的经营单位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长期开发、经营项目的资金、技术、经验、人才等必备要件,未被认定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六)项目具备合规性。项目不存在政治导向、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近三年内(营业不足三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鼓励和支持项目的相关核心主体单位联合申报。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程序

1.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可以直接或通过所在地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向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申请。

2.省级推荐。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树标杆、强引领的原则,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涉及红色旅游题材、历史文化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项目严格把关,根据审核结果择优推荐上报。

3.专家评审。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科技教育司将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经公示后,确定并公布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

(二)推荐数量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

部属单位可直接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有关行业协会参照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审核推荐程序,可择优推荐会员单位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对于纳入培育试点名单的项目,文化和旅游部将在项目发展、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更好发挥项目的试点先行作用,为智慧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探索模式,积累经验。

(二)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部属单位及有关行业协会,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寄送至指定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