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保护中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探讨 ——以良渚遗址的保护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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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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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是人类历史演进、自然环境演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发展的真实记录,“大遗址” 概念第一次提出是在1997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中,并特别强调了应将这类遗址的保护工作纳入当地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中国长达数千年的传统农业社会发展进程中,大遗址至今仍然广布于乡村之间。近年来,随着大遗址保护实践的逐步深入和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由于大遗址和乡村之间存在着这种天然的、紧密的联系,新的形势下,进一步研究思考如何实现大遗址保护和乡村发展双赢互利,就显得十分紧迫而重要。


一、大遗址与乡村振兴的辩证关系

从本质上来说,大遗址保护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关系就是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前者强调遗址保护,对于一切不利于遗址保护的行为或活动具有限制性和排他性;后者强调乡村发展,对于一切不利于乡村发展的行为或活动具有逆反性和对立性。长期以来,在中国大遗址保护的实践中,由于观念立场的不同,往往导致“保护限制发展、发展破坏保护”的尴尬现象产生,特别是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区,大遗址保护与乡村发展的矛盾表现的尤为突出。

传统的大遗址保护呈现出一元结构,往往是政府单打独斗、单轨推进,当地居民和广大群众成为受众对象,被动参与、被动接受。大遗址保护不是政府的专利,改进大遗址保护的治理体系,就是要在大遗址保护实践活动中,构建起政府引导下全民参与遗址保护的良性互动格局,由一元走向多元,实现由单轨推向多轨的转变。这就需要我们搭建更多有效的平台,积极引导社会民众有序主动自觉参与遗址保护,形成“政府+社会”、“专家+草根”的遗址保护生态圈。用战略的格局、发展的事业,审视洞察大遗址保护与乡村振兴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在大遗址保护实践中找到大遗址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平衡点契合点融入点,真正实现大遗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二、良渚遗址保护的实践案例剖析

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境内的良渚遗址,是体现中国早期国家权力与信仰中心的典型大遗址,是实证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圣地。依据2013年浙江省政府颁布的《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5)》,良渚遗址保护区面积约为42平方公里,保护区范围涉及良渚街道和瓶窑镇的18个行政村与社区,人口总数达到4.2万人,平均人口密度1014人/平方公里。由于地处杭州市近郊,良渚遗址保护区内村镇居民生活正在向城市化方向快速迈进,遗址保护面临城市化的压力较大。

港南村是良渚街道下辖的一个行政村,位于良渚遗址保护区的中东部,村庄全域2.2平方公里范围内均在良渚遗址保护区内,其中重点保护区面积为0.15平方公里。2008年统计,该村经济总收入为6274万元,可支配收入为34.8万元,人均收入是10625元。同年与位于两个遗址保护区外的谢村村相比,各项经济指标都有较大差距。但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根据2017年的统计数据,两村之间的各项经济指标呈现出差距逐渐缩小的态势。


港南村从合并之初众人眼中的贫困村逐渐发展为良渚街道的精品村、示范村,整个村庄面貌由原来的“脏乱差”到现在的美丽、干净、整洁,这些变化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治村理念的更新

港南村所在的区域是文物保护区、农业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三区”叠加区块,被当地居民形象的称为“三保”区域。受制于这些外在条件,多年来该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与良渚街道辖区内的其他村庄发展相比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2011年新的村班子组建后,积极应对村庄发展的实际困难,在治理理念上不再把大遗址保护当做发展的包袱,而是作为有别于其他村庄、能够体现出港南村发展个性的独特资源加以对待利用。在村庄发展上,该村遵循文物保护优先发展的原则,注重将村庄发展规划与《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在产业导入、用地性质等方面做了调整优化,这些措施为日后的港南村的转型发展明确了方向、腾出了空间。

2.瓶颈问题的突破

长期以来,“钱从哪里来、地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大遗址保护和乡村振兴的瓶颈问题。2011年后,该村创新推行了“村民变股民、租金变股金”的土地利用模式,对村民手中的土地进行流转,变分散经营为规模经营,采用“GPS土地丈量法”精确核算出土地出让面积,到2015年共推动流转土地近2000亩。这些年来,依靠土地流转,港南村成功吸引了市级菜篮子工程新忠蔬菜专业合作社、绿溢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大型现代农业生产公司入驻,不仅构建起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也妥善解决了当地居民的就业与增收问题,更为修复净化村庄历史环境、推动良渚遗址的长效保护创造了条件。

3.上级政策的扶持

早在2004年,良渚遗址保护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就开始探索推行大遗址保护补偿办法,每年在财政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良渚遗址保护区内因文物保护受到损失的村庄进行经济补偿,村庄所在的镇街同步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据统计,2005年至2017年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仅通过大遗址保护补偿政策就向港南村转移支付经费215.35万元,以此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港南村将该笔经费主要投入到社会民生事业的改善上,其中用于村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90.23万元、污水治理75.12万元、公益设施约50万元。大遗址保护补偿办法的推行,有效地助推了港南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也在村庄发展变化和良渚遗址保护中得到了实惠,分得了红利。

4.文保观念的提升

近些年来,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加大了良渚遗址保护区内良渚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编印《良渚遗址保护手册》和《良渚遗址讯报》,举办良渚文化展览,推广《良渚文化》乡村教材等形式,推动良渚文化进村社、到家门、入课堂,极大地提升当地居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观念。在社会整体氛围带动下,港南村自觉组织全村文化文艺骨干人才,用群众方式、群众语言,寓教于乐地开展与遗产保护相关的各类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村民对良渚遗址保护的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


三、在大遗址保护中推进乡村振兴的对策路径

通过对大遗址保护与乡村振兴的辩证关系分析以及良渚遗址保护的实践案例剖析,得出:只有找准大遗址保护和乡村振兴的契合点,推动文化生命力、经济驱动力、环境基础力、政府主导力和民众向心力“五力合一”的发展,才能够规避大遗址保护和乡村振兴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两者协同共生发展。

1.深耕遗址价值,厚植乡村底蕴

大遗址蕴含的历史价值和文化生命力是乡村发展的灵魂,是体现乡村发展个性,避免“千村一面”的独特载体。在大遗址保护中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注重保护乡村的社会价值体系和集体情感记忆,深度挖掘大遗址背后的故事和文化基因,增强乡村振兴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2.破解瓶颈要素,补齐发展短板

在大遗址保护中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打好破解“钱、地、人”瓶颈要素制约的“组合拳”,既要“输血”更要“造血”,补齐大遗址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发展短板。实践证明,大遗址保护补偿机制是调节大遗址保护和乡村振兴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可以把大遗址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方向之一,在各级财政中设立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3.培育新型产业,增强发展后劲

在大遗址保护刚性管理要求趋严、农业生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保护需求趋高的当下,美丽经济和文化经济应该是在大遗址保护中推进乡村振兴的最佳选择。美丽经济可以再修复净化乡村历史环境、生态风貌、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乡村的资源禀赋,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三产融合等途径,在大遗址保护中实现美丽与经济的有效对接。文化经济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通过把大遗址蕴含的历史基因、文化符号有机地融入到乡村产业体系中,通过“文化+”“创意+”的形式,大力发展乡村文化经济、文创经济,以此带动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

4.凝聚保护共识,促进乡风文明

按照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设计,发挥好村规民约的良性引导、合理约束机能,把大遗址保护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去,注重弘扬尊重历史、保护遗产的价值取向,注重培养当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自我革新的能力,推动当地居民在遵守村规民约中形成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道德风尚和行为自觉。

5.扩大社会参与,推进共建共享

在大遗址保护中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培养壮大有益于大遗址保护的社会组织,构建搭建有益于全民参与大遗址保护的平台,是扩大社会参与,推进共建共享的重要途径。


编辑整理 | 大地风景文旅集团

素材来源 | 北京大地风景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骆晓红《大遗址保护中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探讨——以良渚遗址的保护为例》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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