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从七个方面稳步推动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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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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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过去大规模的增量建设,向存量的提质改造和增量的结构调整并重转变,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内需潜力巨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2年2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主任李晓龙等,就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回答记者提问,涉及诸多城市更新话题,摘编如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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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过去大规模的增量建设,向存量的提质改造和增量的结构调整并重转变,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内需潜力巨大。

实施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在59个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

制定“城市营建要则”,加强城市建设底线管控,防止在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督促各地从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等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破坏性“建设”行为。

建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制度,加快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确定历史建筑。统筹防洪和排涝,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覆盖率达到74%。一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见效。推进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住建部办公厅主任李晓龙:

将从7大方面来推动城市更新

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到了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标志就是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以来,我们主要是通过政策制定、底线管控、试点示范等方式,指导各地稳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目前各地的积极性也非常高,陆续出台了城市更新政策法规,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多种实施模式。很多地方首先是开展城市体检,找出问题短板,然后制定城市更新规划、计划,再统筹推进老厂区、街区、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建设、既有建筑改造、内涝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和新城建等城市更新项目的落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411个城市共实施2.3万个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达5.3万亿元。

城市更新不仅解决了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成为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城市是一个有机体,城市更新行动是个系统工程,就是以城市整体为对象,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城市体检评估为基础,以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路径,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战略行动。

下一个阶段,我们将从7个方面来推动:

一是健全体系。加快构建国家城市体系,明确不同城市战略定位和核心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同时,根据我国的城市化特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市化建设,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使返乡农民回得去、进城农民留得下。

二是优化布局。核心就是协调山、水、城关系,调整城市空间、用地、产业结构,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开展城市生态修复,促进城市与自然融合共生。

三是完善功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完善城市交通系统,提升城市服务和安全韧性水平。

四是管控底线。对城市规模、密度、强度、特色风貌、安全韧性等划定底线,限制城市无限扩张,严格管控建设超高层建设,防止大拆大建。

五是提升品质。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城市适老化建设改造和既有建筑改造,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要。

六是提高效能。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能市政、智慧社区、智能建造、智慧城管,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七是转变方式。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转变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方式,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如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在我国的广大城市和乡村,有大量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城乡建设中统筹保护、利用、传承,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人民负责。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特别是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来,一大批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挖掘、认定和保护,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承好中华文明奠定了基础。

去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是自1982年我国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文件,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意见》明确了要保什么、怎么保和怎么管这三个根本问题。

保什么

就是要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要保护好古代遗产,还要保护好近现代和当代重要的建设成果,全方位地展现我们中华古代5000年文明、近代历史180年、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年、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从而立体生动地讲好中国故事。

怎么保

《意见》要求,一是要把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掘出来,纳入到保护清单中,明确保护重点和保护要求。二是要推进活化利用,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加大开放力度,更好地服务公众,将其用起来、活起来。三是要融入城乡建设,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妥善处理新区、老城关系,既要合理疏解老城过重负担,更要保护好老城的肌理和风貌。

怎么管

《意见》提出,要完善保护传承管理体制,形成国家—省—市县上下联动的保护局面。

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机制,分别建立国家级、省级的保护对象名录和分布图,明确保护管控要求。

在市县层面,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加快认定公布市县保护对象,提出保护清单,明确保护规则,完善管理办法。

同时,《意见》也明确了要建立评估机制和加强监督检查,问责问效。

《意见》印发以后,我们立即组织贯彻落实。

一是推动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我们已经编制完成《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建立了国家级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同时,在陕西省、云南省开展了省级规划纲要编制试点。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省级规划纲要编制,推动形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国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我们开展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截至去年底,全国历史文化街区总量达到1200余片,与2016年底相比数量翻番;历史建筑总量达到5.75万处,增长近5倍。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常态化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此外,为完善保护对象类型,我们还将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历史地段的划定工作。

三是推进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利用是最好的保护,我们要持续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补足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短板,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触摸到遗产的温度,感受到文化的魅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去年国务院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了国务院的大督查,对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了监督检查。我们还建立了国家名城保护评估制度,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加强评估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对各名城保护传承的工作情况、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评估成果,推动问责问效、问题整改。

大地风景一直关注城市更新规划实践,兼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多年来为政府及区域开放商提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更新、老旧街区更新等规划设计服务,曾为惠山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前门大栅栏传统街区、绍兴书圣故里历史街区、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陕西省蒲城县历史文化街区、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洛阳老城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西安市莲湖区历史街区、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合肥市城市空间等的发展与更新精心编制方案,形成了丰富的实践案例和服务经验。未来还将接续奋斗,为城市更新、文化保护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