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开发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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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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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丽江古城概况

丽江古城,又称大研镇,位于云南省西北部云贵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连接部位,海拔2410米。面积约14平方公里,居住着4200余户人家。丽江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共有12个世居民族,其中纳西族23.37万人,彝族20.14万人,傈僳族10.62万人。其中纳西族占古城区及玉龙县(即原丽江县)总人口的57.7%

丽江古城以其建筑布局科学著称于世,为我国古代城市建设之瑰宝。由于未受“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途九轨”的中原建城思想影响,城中无规矩的道路网,无森严的城墙,古城布局中的三山为屏、一川相连;水系利用中的三河穿城、家家流水;街道布局中“经络”设置和“曲、幽、窄、达”的风格;纳西族建筑物的依山就水、错落有致的设计艺术在中国现存古城中是极为罕见的,是纳西族先民根据民族传统和环境再创造的结果。古城特色旅游资源包括:

1.古街

  丽江街道依山势而建,顺水流而设,以红色角砾岩(五花石)铺就,雨季不泥泞、旱季不飞灰,石上花纹图案自然雅致,质感细腻,与整个城市环境相得益彰。四方街是丽江古街的代表,位于古城的核心位置,不仅是大研古城的中心,也是滇西北地区的集贸和商业中心。西有西河,东为中河。西河上设有活动闸门,可利用西河与中河的高差冲洗街面。

  2、古桥

  在丽江古城区内的玉河水系上,飞架有354座桥梁,其密度为平均每平方公里93座。形式有廊桥(风雨桥)、石拱桥、石板桥、木板桥等。较著名的有锁翠桥、大石桥、万千桥、南门桥、马鞍桥、仁寿桥,均建于明清时期。

  3、木府

  木府原系丽江世袭土司木氏衙署,“略备于元,盛于明”。历经战乱动荡,1998年春重建,并在府内设立了古城博物院。修复重建的木府占地46亩,坐西向东,沿中轴线依地势建有忠义坊、义门、前议事厅、万卷楼、护法殿、光碧楼、玉音楼、三清殿、配殿、阁楼、戏台、过街楼、家院、走廊、宫驿等15幢,大大小小计162间。有人评价:“木府是凝固的丽江古乐,是当代的创世史诗。”

  4、福国寺五凤楼

  五凤楼(原名法云间),位于黑龙潭公园北端,始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1983年被公布为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楼高20米,为层甍三重担结构,基呈亚字形,楼台三叠,屋担八角,三层共24个飞檐,就象五只彩凤展翅来仪,故名五凤楼。该楼具有汉、藏、纳西等民族的建筑艺术风格,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稀世珍宝和典型范例。

  5、白沙、束河民居建筑群

  白沙民居建筑群位于大研古城北8公里处,曾是宋元时期丽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白沙民居建筑群分布在一条南北走向的主轴上,中心有一个梯形广场,四条巷道从广场通向四方。民居铺面沿街设立,一股清泉由北面引入广场,然后融入民居群落,极具特色

束河民居建筑群在丽江古城西北4公里处,是丽江古城周边的一个小集市。束河依山傍水,民居房舍错落有致。街头有一潭泉水,称为“九鼎龙潭”,又称“龙泉”。青龙河从束河村中央穿过,建于明代的青龙桥横跨其上。桥东侧建有长32米、宽27米的四方广场,形制与丽江古城四方街相似,同样可以引水洗街。

6、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

丽江文化具有多元交融的特点,其中以东巴文化为主体,辐射汉、白、藏、彝等其它少数民族文化。这些特色文化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以纳西古乐、东巴文化、摩梭风情、彝族毕摩文化为代表的民族艺术开始走向市场。纳西古乐、《丽水金沙》大型民族舞蹈诗画、白沙壁画等全方位地展现了丽江独特而博大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

二、丽江旅游发展历程

丽江的旅游业起步于1980年代中后期。1985年到1990年旅游业处于探查阶段。之后,丽江开始把旅游业作为一个产业来规划发展,旅游业开始飞速增长,到现在已成为丽江经济新的增长点和亮点,成为主导产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是丽江旅游的灵魂”开始成为丽江各界人士的共识,丽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旅游业、文化产业发展中承担起重要角色,并成为丽江新的经济增长点。

199411月,云南省政府召开滇西北旅游规划现场办公会,提出了“发展大理,开发丽江,带动迪庆,启动怒江”的发展思路,确定了保护丽江古城的“54321”工程。

199623日发生里氏7级大地震以后,丽江人按照“原貌恢复、修旧如旧”和“切实保护古城的历史、文物和艺术价值”的原则,对古城进行了恢复重建。

199712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一致通过,将丽江古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自97年申遗成功后,“十五”期间丽江又申报成功了三江并流自然遗产、东巴古籍文献记忆遗产、老君山—黎明国家地质公园、永胜红石崖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使丽江的旅游资源进入了国内外的知名品牌系列,营造了丽江声誉,扩大了丽江的影响力。

1999年,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出发,停止了对天然林的开发,在开发与保护好自然旅游资源的同时,加强民族文化的开发与保护,对丽江古城按照《丽江世界遗产保护规划》进行修旧如旧的恢复,特别加强了对古城的“三线入地”和排污系统工程的建设。

2001108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五届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年会上,丽江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共同发展的经验,被与会的中外专家誉为丽江模式,并形成会议宣言在亚太地区推广,丽江也因此成为各地学习的典范。

200112月,丽江地区民族歌舞团与深圳能量实业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合作编排了大型民族舞蹈诗画节目《丽水金沙》,从20025月至20085月累计演出4000多场,观众近300万人,总收入2.2亿元;

2006年,由张艺谋执导的大型实景演出《印象丽江》隆重推出,仅2008年就接待观众63万人次,门票收入6700多万元,创造利税3000多万元,成为丽江市又一文化产业支柱品牌。

200810月,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成的中国特色发展之路课题调研组将丽江列入全国改革开放18个典型地区之一,充分肯定了丽江旅游产业所取得的成绩。

三、丽江模式成功经验

丽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西南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国际精品旅游城市,主要得益于文化与旅游的互动,其中“非遗”成了丽江发展文化旅游的重要卖点。丽江申遗后在旅游业发展上取得的巨大成功,很大程度上对国内申遗热潮的出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丽江“以遗产带动旅游业,以旅游发展回馈遗产保护”的策略被看作是一种超前的眼光和宏阔的视角。通过一系列举措,丽江古城古朴宁静的历史风貌被完好地保留和展现,文化旅游兴起,形成独特的“丽江模式”。通过回顾丽江旅游业的发展历程,分析丽江旅游发展之路,可以总结出丽江模式的成功经验如下所列:

1、始终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

丽江古城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以发展促进保护,在保护中实现发展。把保护作为发展的基础,以发展作为保护的动力,通过发展提高对资源保护的认识、提高对资源保护的投入,努力做到既发展旅游,又保护资源,创造和谐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实现资源环境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赢。早在1951年初,丽江当地政府就做出了“保护古城,另辟新城”的决策。1983年制订县城总体规划时,首次明确保护古城方略;1986年被批准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后,加大投入,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为了保护古城生态环境,坚决关、停城区及古城周围所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同时,在国家实施金沙江天然林禁伐之前,就自觉全面停止了丽江县东部林区(即玉龙山周围林区)的森林采伐,以保护古城水源和周围生态植被。

2、重视文化经营,注重民族文化传承

从战略高度经营民族文化产业。比如:打造“纳西古乐”“丽水金沙”“太•阳•火”等文化产业品牌。长期举办国际性学术交流论坛。为避免本土文化消亡,建立了东巴文化原始生态保护区,颁布管理条例,并建立东巴文化传习院,传授象形文字和东巴文化。加强民族文化研究开发,打响东巴文化、纳西古乐、摩梭风情等知名文化品牌。注重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开发,使文化成为旅游的灵魂,旅游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依托。

在成功推出纳西古乐、丽水金沙等民族文化产品的基础上,为提升丽江文化旅游品位,充分借助名人效应,不断推出新的文化旅游品牌。2006年,丽江邀请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著名导演合作,在丽江策划、导演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型实景演出节目《印象丽江》。演出将走大策划、大投资、大制作、大场面的路子,突出可视性和民族文化特色,把艺术性和时代性结合在一起。通过名人、名胜的强强结合,扩大丽江对外宣传,以独特的创意、策划和构思,展现丽江独特的自然文化资源,加深中外游客对丽江的感受和体验,使《印象丽江》成为主体景区内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的新亮点、丽江旅游的新看点、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热点。

3、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筹资渠道多样化

丽江古城在发展过程中,坚持以大项目带动旅游发展,重点抓古城不协调建筑拆除改造、民族文化开发、象山金虹山小流域治理、狮子山和玉河片区环境整治、世界遗产论坛、古城周边路网改造、火车站片区和清溪片区基础设施、束河古镇保护与发展等项目。计划总投资54.15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投入41.73亿元。

自丽江古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来,游客的接待量和旅游综合收入不断增长,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环境建设、改造和保护成本也随之迅猛增加,10多年来,古城实施的各项保护性工程总投入达14亿多,此外还有6.4亿的银行贷款,每月利息近480万元。为切实解决古城保护管理资金严重缺乏问题,实现"以城养城"的目的,从2001年起,对到丽江古城旅游的游客开征了古城维护费,截止2009年,累计征收古城维护费8亿多,这些资金全部投入到了古城的保护管理中。其中40%作为贷款还款准备金,另外30%50%划拨给古城区政府,作为古城区古城环境整治及治理的专项资金。

除征收古城维护费之外,资金筹措思路和办法还有:一是向银行贷款融资,通过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和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加大举债投入力度,目前农业银行总行已给予丽江贷款授信30亿元,并落实了首期贷款5.5亿元;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外商和广泛动员民间资本参与旅游开发;三是争取上级补助,请求省政府对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景区服务接待设施、开发经营项目给予注入资本金;四是加大旅游发展资金筹集力度,增加政府引导性资金投入。

 

  参考文献

1、易风,中国少数民族建筑,中国画报出版社

2、扬长春,云南民族文化,外文出版社

3、杨晓帆,丽江古城及纳西族建筑形式与特点,景观中国

 

附录:丽江古城《风景名胜区准营证》部分条款

 

为了进一步加强丽江古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保持其历史真实性的特殊价值,根据《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东巴文化管理条例》和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的有关规定,结合丽江古城的实际,决定对丽江古城内的经营活动实行准入制度,由丽江地区建设局授权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后升级为古城管理局)办公室统一核发《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准营证》(以下简称《准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准营证》的范围:凡在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集体、个人,都必须办理《准营证》,没有《准营证》者,不得在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者要亮《准营证》经营。

二、申领《准营证》应具备的条件:

1、 有固定的经营地点,门店装修及柜台设置符合古城管理机关的具体要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废弃物处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2、 有明确、具体的经营项目,且符合丽江古城商业网点布局的总体规划;

3、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大研镇人民政府(后升级为古城区人民政府)培训合格的上岗正。为了保护丽江古城的民族文化特色,从业人员中本地居民应占一定比例;

4、 承租场地经营的,必须有租赁双方协议文书。

三、《准营证》申领程序:一般商业店铺,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古城管理所、古城派出所、消防大队、大研镇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后,到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营证》;开设餐饮、客栈等有污染物排放的行业,除由以上机关审核外,还必须到环保部门审核,然后办理《准营证》。新开办的项目按此执行;已核发执照的,在2003年度执照检审过程中办理《准营证》。《准营证》实行年度检审制度,在营业执照年检前先对《准营证》进行年检,然后根据《准营证》的年检情况再进行营业执照的年检,年检不合格者,吊销其《准营证》。年检程序按申领程序逐级审核后,到发正机关年检。

四、具体要求及其他事项

1、古城核心区内的经营活动(包括客栈)实行总量控制(核心区范围包括:新华街、新义街、光义街、五一街、七一街),其中新华街、新义街、光义街(现文巷、新院巷、官院巷),原则上不再批办新的商业店铺,对现有的数量和规模要逐步压缩,同时取缔占用门道开设的店铺。餐饮店原则上不再增加,并取缔现有的无正经营户。

2、为保持丽江古城风貌,在古城内经营的音像、珠宝玉器、歌舞厅、卡拉OK、网吧、桑拿按摩室(包括足浴按摩及美容厅)、现代服装等影响丽江古城风貌的项目,逐步迁出古城。在古城的主要旅游线路内,不得经营日杂用品。

3、经营商品实行相对归行划市。新华街双石段、翠文段,新义街积善巷、密士巷、百岁坊,四方街至关门口一线主要经营旅游工艺品;关门口至木府大门一线主要经营民族文化产品;光义街现文巷、新华街黄山上下段一线主要经营手工制作的铜制、银制品。

4、一个店铺的经营内容只能有2个以内经营项目。

5、所有经营户,从业人员有5人(含5人)以上的,本地居民应占总人数的70%以上;5人以下的至少要有1名本地居民。

7、凡在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店铺,一个店铺只能悬挂一块招牌,其规格、内容、材质、形式由大研古城管理所严格审批。

8、为了充分体现丽江的民族文化特色,凡在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着民族服装上岗。

9、不得在古城内设置任何商业性条幅,对现有的具有招牌、广告性质的建筑物墙体、灯笼、指示牌、小布旗等要进行全面清理。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噪音、固体废弃物、废气、烟尘等废弃物排放的经营门店,由环保部门委托大研镇人民政府征收超标排污费。

11、古城内经营店铺门面的装修必须保持古朴的风貌,其柜台及店内的设置,要求与古城风貌相协调,禁止采用现代材料,只能使用木质等与古城风貌相协调的材料,以保持丽江古城的独具风格。

12、禁止在古城内安装使用太阳能、用现代材料制作的遮光蓬、遮雨蓬等与古城风貌不相协调的构筑物。

13、在古城临街面禁止采用不协调灯具,鼓励和引导各经营门店采用与古城建筑整体风貌相协调的灯具,从而保持沿街面的古朴典雅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