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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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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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rism Development Master Planning of Jinan
2001-2002 年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委托


老泉水 VS. 新泉城
    泉水乃是济南的城市灵魂,也是济南旅游最大的特色和资源。“泉城”品牌在潜在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但济南市区现有的景观规划不能很好地突出“泉城”的整体旅游形象,而且基于泉水资源开发的产品多停留在初级层次,许多名泉仍“养在深闺人未识”,老泉城的城市魅力正在逐步下降。针对该问题,规划提出了泉水旅游战略,以保护、挖掘、弘扬泉文化为重点,开展节水保泉工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泉文化资源开发,营造泉文化景观氛围,塑造泉城品牌形象,打造特色鲜明、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新泉城”。


    规划建议优先发展泉城中央游憩区,注重泉文化的延伸和发展,大胆进行“泉景创新”,营造淳厚清新的泉城氛围,将其建设成融历史古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于一体,为国内外游客以及本地市民提供具有国际标准的休闲、娱乐、旅游与购物服务的中心区。规划充分挖掘历史街区芙蓉街的价值,展现活的市井文化,作为中央游憩区的“精神家园”,体现人居清泉的和谐一体。规划提出重点打造泉水遗产旅游和泉城新韵游“一新一古”两大系列产品。


    在规划提出的泉城中央游憩区的理念指引下,从2007 年起,济南市预计投资84 亿元,在老城区全面建设泉城特色标志区,打造三大特色片区:一是以黑虎泉、趵突泉、五龙潭、大明湖、泉城广场和珍珠泉泉池园林景观区;二是芙蓉街-曲水亭街地方传统历史街区;三是将军庙街区、泉城路、南门地区商业中心区。


跳出旅游看济南:
“超旅游规划”

    旅游业发展到今天,对旅游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游业的产业联系广泛性使得旅游规划应跳出旅游来看旅游和发展旅游。为此,济南旅游规划开创了著名的“超旅游规划”先河。即在规划过程中,超越旅游产业发展内部要素,立足于更广泛的涉及城市发展的众多要素,从城市规划、城市形象设计、城市遗产管理、城市景观设计、旅游产业发展、城市环境管理、园林规划等方面出发,进行产业横向多视角拓展型的发展规划编制。“超旅游规划”


    更适用于以城市整体作为目的地的旅游发展规划。它不仅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更是为旅游者和地方政府编制的。《中国旅游报》曾于2002 年6 月21 日发表《北大“超旅游”规划济南》一文,对“超旅游规划”理论表示赞赏。


    利益主体:旅游创造共同的未来旅游规划的目的是实现城市整体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涉及面甚广,其牵扯到的利益主体(Stakeholders,即任何可以影响旅游业发展目标或被该目标影响的群体或个人)也极为多样化。在西方国家,让不同利益主体参与旅游规划的建议被广泛采纳,其主要目的是实现所有相关利益主体在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求同”发展优势。在规划过程中,我们发现济南市社区参与旅游业发展的意识不够强烈、机制和途径尚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济南“大旅游”格局的形成,增添了旅游规划和决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因此,济南市旅游规划创新性的引入了利益主体理论并运用于其“超旅游”的规划过程中,规划综合采用了圆桌会议和问卷调查的方法,调查和分析各利益主体对济南市旅游发展的感知水平和利益表达。规划涉及的利益主体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公共部门、旅游企业、非政府组织、当地专家和学生等。通过该方法,规划总结出利益主体重点关注的济南旅游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旅游形象、旅游产品、旅游体制、旅游促销和区域竞争等。规划对这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所制定的行动计划在执行中得到了绝大多数利益主体的支持,使得利益主体之间实现更好地互动与合作,共同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