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旅游的核心价值在于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获得的体验及其关于体验的满意度。游客体验的满意度与许多影响因子相关,其中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区或旅游目的地的拥挤状况就是一个重要影响因子。但并非越不拥挤游客体验的质量越好:有些类型的景区人均占有面积越大体验的质量越高,而有一些类型的景区如果没有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象,就达不到令人流连忘返的效果。这个情况说明了旅游景区容量在需求方面的复杂性。旅游景区本身的类型也是丰富多样的,在中国语境中,有基于自然保护地形成的旅游景区,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海洋保护区等类型;也有基于历史保护地形成的旅游吸引物,如范围广阔的大遗址、古建筑群构成的面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单体建筑物、绵延数百公里乃至上千公里的线形的遗产线路、经考古挖掘后又回填的地下遗址等类型;还有一类依靠大量投资人工设计建设的商业性娱乐、游憩、运动设施,如主题公园、娱乐公园、野生动物园、旅游度假区、康体运动设施、各种形式的露营地等等。要针对如此名目众多、特征不一的景区提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景区容量标准,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没有可能。这个情况说明了旅游景区容量在供给方面的复 ...
作者: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
出 版 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年03月
ISBN:978-7-112-18837-6
卷首语
旅游的核心价值在于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获得的体验及其关于体验的满意度。游客体验的满意度与许多影响因子相关,其中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区或旅游目的地的拥挤状况就是一个重要影响因子。但并非越不拥挤游客体验的质量越好:有些类型的景区人均占有面积越大体验的质量越高,而有一些类型的景区如果没有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象,就达不到令人流连忘返的效果。这个情况说明了旅游景区容量在需求方面的复杂性。
旅游景区本身的类型也是丰富多样的,在中国语境中,有基于自然保护地形成的旅游景区,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海洋保护区等类型;也有基于历史保护地形成的旅游吸引物,如范围广阔的大遗址、古建筑群构成的面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单体建筑物、绵延数百公里乃至上千公里的线形的遗产线路、经考古挖掘后又回填的地下遗址等类型;还有一类依靠大量投资人工设计建设的商业性娱乐、游憩、运动设施,如主题公园、娱乐公园、野生动物园、旅游度假区、康体运动设施、各种形式的露营地等等。要针对如此名目众多、特征不一的景区提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景区容量标准,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没有可能。这个情况说明了旅游景区容量在供给方面的复杂性。
尽管存在着需求和供给双方面的测定、管理困难,在旅游发展过程中,我们却面临着实际使用景区容量的定义、测定、调控、管理的必要,甚至在立法层面设定了某种程度上强制性的技术要求。201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为了执行《旅游法》关于景区游客承载量的法律规定,各主管部门都存在一个测定和控制景区游客数量的技术课题,尽管要解答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还都没有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途径和答案。
作为旅游规划与景区管理领域的专业读物,《旅游规划与设计》系列出版物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学术使命和社会责任,来组织有关科学研究人员、景区管理机构、规划设计咨询公司共同探讨景区容量和游客管理问题。为此我们组织了多学科、多类型专业和实务人员的座谈会,约请有关专家撰稿,分别从容量测定技术、个体游客管理、整体游客流调控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景区容量和游客管理除了全球普适的一般共性外,也存在社会文化和消费行为方面的特殊性,这一点从各个热点旅游景区的实际管理中也可观察得到,我们不妨称之为游客管理的中国范式。关于这一点,我们刚刚开了个头,还需要更加深入的探究。